2022年外国语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一、工作组织
(一)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 长:文 炳
副组长:饶 萍(纪检委员) 夏 青(纪委书记)
成 员:曹蓉蓉 张丽山
秘 书:毛文俊
(二)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接收推免生的各个专业,成立成员不少于5人的学科专家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各面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小组的领导和管理下,具体开展综合面试工作。每个综合面试小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面试有关事宜和有关组织工作。
学科专家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原则为: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2.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英语笔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日语语言文学方向只招收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基本学习年限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
3.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2年推免生资格;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招生体检要求。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开始前,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具体复试日程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我院2022年推免生复试,以灵活复试形式开展,符合属地和我校防疫工作要求的推免生考生,可从如下复试形式中二选一:(1)线下形式复试;(2)线上形式复试(复试平台为钉钉)。因疫情原因暂未达到属地和我校防疫工作要求的推免生考生,原则上以线上形式复试(复试平台为钉钉)。
推免生线上线下复试的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一致。
2.复试内容
我院2022年推免生复试以综合面试开展,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等情况。其中,选择以线下形式复试的推免生考生,于复试当天在学院复试教室参与综合面试考察;选择以线上形式复试的推免生考生,于复试当天以钉钉远程视频面试方式参与综合面试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按学生复试前和我院确认的第二外语语种开展考察,可选择语种包括日语和法语;英语笔译专业复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考察,语种为英语。
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综合面试成绩的20%。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考生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请考生慎重确认。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
4.心理健康测试安排
心理健康测试见后续公布的学院复试日程安排。
5.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研究生院联合校医院落实本校考生的体检工作。校外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
六、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8.个人简历一份。
注:
(1)考生参加复试时,在提交上述1-5项材料复印件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
(2)以线下形式复试的推免生考生,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学院通知的复试日程安排提交至外国语学院25-604办公室现场审核;
(3)以线上形式复试的推免生考生,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学院通知的复试日程安排,按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命名规则为:推免审核-身份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发至外国语学院邮箱zlwylanguages@163.com。
七、其他
1.若申请人有出现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能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1-86843466(毛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