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塑造优秀典型,引导本科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以下17位同学,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省级优秀毕业生:谢璐楠(2021336711123)、程蕊(2021336711030)、陈宇豪(2021336711078)、孙妍(2021336711120)、吴灿(2021336711044)、郑佳妮(2021336711074)
校级优秀毕业生:谢璐楠(2021336711123)、程蕊(2021336711030)、陈宇豪(2021336711078)、孙妍(2021336711120)、吴灿(2021336711044)、张葱葱(2021336711047)、管璨(2021336711006)、林怡(2021336711091)、吴曹旗旗(2021336711153)、赵若羽(2021336711073)、陆佳敏(2021336711093)、郑吴霜(2021336711075)、唐芷怡(2021336711068)、傅愉倩(2021336711033)、郑佳妮(2021336711074)、周钥鸯(2021336711076)、方嘉钰(2021336711031)
如对以上名单中的推荐者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7日下午16:00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联系人:郑老师,联系邮箱:1225700287@qq.com,反映问题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邮件请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