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生源地贷款续贷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9-05-06

各学院:

接到上级通知,根据工作规划,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读,现将2019-2020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下发通知阶段:5月06日——5月08日。学院向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源地国家贷款宣传。注意:已申请下学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学生准备材料阶段:5月08日——5月14日。拟申请下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向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索取(或下载)贷款/续贷申请表(或其他需在校准备材料),准备“N+2”份,其中:“N”为学生所在生源地所需份数,“2”为学校、学院分别备案一份。学生填写完申请表和《2019-2020学年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将电子表、纸质表统一交到学院汇总。(特别注意:个别地方不需要办理证明等材料,但是返校后必须把贷款回执单交给学院,否则学校不接收当年贷款。)

① 申请生源地贷款材料需要学校审核的,统一上交学院后盖章;

② 需要学费证明等但当地没有提供样表的,可以填写学工部的通知附件后一起上交学院;

③ 贷款材料无须经过学校审核,也不需要学校开学费证明、准贷证明的,只需在09月开学后将回执单上交即可;

3、 学院审核阶段:05月14日——05月19日。学院对拟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之后将汇总表、申请表交到活动中心108,电子版发到邮箱2812764130@qq.com。

4、学校审核阶段:05月19日——06月26日。学校对拟申请贷款学生进行审核,并加盖学校相关公章,之后发放“N+1”份给学院。

5、学生申请贷款阶段:学生持“N”份申请表在暑假期间回生源地进行贷款申请,贷款手续由当地进行执行、解释。

6、学生上交贷款回执阶段:09月02日——09月08日。学生(除2019级新生)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上交到学院,请学生务必在回执单背面用铅笔标注上“学院、姓名、专业、学号、手机长短号”,并填写汇总表。

7、学校接收贷款阶段和确认阶段:09月08日——09月21日。具体事宜,在开学后另行通知。

若有疑问,可咨询校勤工助学中心,联系人杨同学,电话:86843076,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8。学生处王老师:电话:86843767,地点:1-328。

研究生请咨询党委研工部,电话:86843146。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