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理工党〔2013〕33号)和《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第三轮岗位聘任的具体办法参照《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指导性聘任原则,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岗聘评议小组讨论,提出外国语学院岗位基本聘用条件与基本岗位职责。请各系(部)、室、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1:外国语学院副高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基本聘用条件与基本岗位职责
附件2:外国语学院院副高级及以下实验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与基本岗位职责
附件3:外国语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外国语学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