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院级研究机构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6-04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科[2012]9号)(下称“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已经批复成立14个校级研究机构(附件2),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学校科研的整体水平,理顺科研管理体制,更有效地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决定成立院级研究机构(研究所)。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学院的学科及科研发展规划,提出拟成立的院级研究机构;已参加校级研究机构人员,不得参加院级研究机构,院级研究机构之间的人员也不得重复;学院以文件的形式报科技处备案,对于因承担某项科研任务需要而临时组建的研究所,告知科技处即可。

请各学院(部)于2013年6月18日前将成立院级研究机构的文件、申请书(附件3,参考样本)和院级研究机构备案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科技处备案,同时电子稿发送邮箱。

联系人:万军民

联系方式:86843652,wanjunmin@zstu.edu.cn

科技处

2013年6月3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校内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理工科(12)9号)

附件2:学校已成立的校级研究机构附件3:浙江理工大学院级研究机构申请书(参考版)附件4:浙江理工大学院级研究机构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