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一级硕士学位点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实际,依据学校《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理工研[2015]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补充规定》。该规定自2019年6月起开始执行。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