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来源: 时间:2009-03-12

外语政〔2009〕3号

外国语学院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为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院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就业工作,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质量和初次就业签约率,根据学校奖励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就业工作目标奖励

1、凡在毕业离校前班级学生就业签约率达100%的班级,学院给予班主任奖励,金额为班级人数*40元。

2、凡在毕业离校前班级学生就业签约率达到学校下达的该专业就业签约率指标的班级,学院给予班主任奖励,金额为班级人数*30元。

3、截止2009年4月30日签约率达到35%的班级,学院给予班主任奖励,金额为班级人数*20元。

4、截止2009年5月31日签约率在学院排名前三名且达到50%以上的班级,学院给予班主任奖励,金额为班级人数*20元。

5、截止2009年8月31日签约率达到学校要求的班级,学院给予班主任奖励,金额为班级人数*20元。

6、学院对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并促成学生成功签约者进行奖励(包括师生),奖励金额为签约人数*50元/人。

7、第1、第2和第5项奖励不兼得,其它各项奖励可以累计兼得。

8、严防作假,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适用于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2009届毕业生英语专业签约率指标:90%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09届毕业生英语专业签约率指标:88%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就业工作 奖励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发:各系、部、室和毕业班班主任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