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现提供10月主题党日参考,供各党支部设计主题党日时选用。
一、参考主题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各基层党支部要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围绕八个专题)和自学等形式持续推进理论学习,领导班子要静下心,坐下来通读中央规定的“两书一章”,普通党员要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要划重点、做标记、写批注。省委第一巡回指导组及校内巡回督查组将适时采取抽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部分学习资料可在学校主题教育专题网站和“浙理党建”微信平台下载查阅。
(2)组织观看《不忘初心学党章》等三部党员教育电视教材。根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观看<不忘初心学党章>等三部党员教育电视教材的通知》(浙教办发〔2019〕19号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时,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收看《不忘初心学党章》《难忘初心》《学榜样、践初心》三部党员教育电视教材。《不忘初心学党章》视频资料可向校主题教育办公室借取,《难忘初心》《学榜样、践初心》可在时代先锋网(http://wwww.zjsdxf.cn)观看。
(3)开展“初心·故事”专题活动。为推动我校主题教育活动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身边榜样、践行初心使命、助推学校发展,根据《关于在主题教育期间 开展“初心·故事”专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以党支部为单位,以支部先进典型为重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学习“两优一先”、“千名好支书、万名好党员”等榜样的典型事迹,树立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一线党员榜样,讲好初心故事,开展学习研讨。
(4)开展“初心·讲堂:百场党课进基层行动”。根据《关于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 “初心·讲堂:百场党课进基层行动”的通知》要求,10月份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在支部内讲1次党课,或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排头兵”“领头雁”作用,在学习调研基础上,重点讲学习体会收获,讲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的差距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5)开展主题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在主题教育期间每一位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落实要求。
(6)其他: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任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新的系列讲话精神
10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以宏大的历史视野、深邃的历史眼光,回顾中国的昨天、把握中国的今天、展望中国的明天。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场合发表讲话。系列讲话精神对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和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加强学习提升,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奋力建功新时代。
3.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予以修订。各二级单位党委(党组)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二、开展形式
各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党组织工作实际和学院(部)工作实际,采用理论学习、主题研讨、党建沙龙、校地共建、校企合作、科技帮扶、志愿服务、艺术创作等多种途径开展主题党日,促进党建和业务相融合,服务中心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将10月主题党日活动材料于10月23日(周三)前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zst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