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原则上不得调换监考。
2.监考教师(包括巡考教师)因生病等原因如不得不调换监考,需提前自行找好替换教师(教师不能换成研究生或编外人员、退休人员等),并填写监考替换申请表,教学院长签字后提交至25-604。
3.原监考教师要做好监考交接工作。